非法经营罪如何界定?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下面从几个方面来详细说明其界定。首先是“违反国家规定”。这里的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例如《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这就是违反了相关的行政许可规定。简单来说,就是有些东西必须经过国家允许才能经营,如果没有得到许可就去做,那就可能违法了。其次是“非法经营行为”。常见的非法经营行为有以下几种:一是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比如烟草、食盐等,都需要有专门的经营许可证才能买卖,如果没有证就卖,就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二是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这些证件和文件是国家对特定经营活动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非法买卖它们,会破坏国家的市场管理秩序。三是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现在金融市场监管很严格,从事这些业务必须要有相应的资质和许可。四是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这是一个兜底条款,主要是为了应对一些随着经济发展出现的新的非法经营情况。最后是“情节严重”。判断是否情节严重,通常会考虑非法经营的数额、违法所得的数额、经营的时间长短、对市场秩序的破坏程度等因素。比如,非法经营数额较大,或者违法所得数额较高,就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一般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总之,非法经营罪的界定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来判断。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一定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避免触犯非法经营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