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继承房产的遗嘱一定要公证吗?

我家里老人想立遗嘱把房子留给我,听说遗嘱要公证才有效。但老人行动不便,公证不太方便。我想知道,继承房产的遗嘱是不是一定要公证呢?不公证的话,遗嘱还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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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继承房产的遗嘱不一定要进行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至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只要遗嘱符合相应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比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的一种形式,它是指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公证遗嘱具有较高的证明力,但并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即使遗嘱没有经过公证,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同样可以产生法律效力。所以,在继承房产时,遗嘱并非一定要进行公证。不过,为了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公证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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