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征收方是否少批多占、未批先占?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界定征收方是否存在少批多占、未批先占的情况是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界定方法。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少批多占”和“未批先占”的概念。少批多占指的是征收方获得了一定面积的土地征收审批,但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超过了审批范围。未批先占则是指在没有获得任何土地征收审批的情况下,就擅自占用土地进行建设等活动。 对于少批多占的界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查看审批文件。征收方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土地征收审批文件,文件中会明确规定批准征收的土地范围和面积。被征收人可以要求征收方出示这些文件,并仔细核对实际占用的土地与审批范围是否一致。如果实际占用面积超出了审批面积,那么就可能存在少批多占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二是进行实地测量。可以聘请专业的测绘机构对被征收土地进行实地测量,确定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将测量结果与审批文件中的面积进行对比,如果存在较大差异,就需要进一步调查是否存在少批多占的问题。 对于未批先占的界定,关键在于查看是否有合法的审批手续。被征收人可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等途径,查询征收方是否取得了相应的土地征收批准文件。如果在没有任何审批文件的情况下,征收方就开始占用土地,那么就属于未批先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同样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此外,被征收人还可以关注征收方的征收程序是否合法。合法的土地征收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包括发布征收公告、进行土地调查、拟定补偿安置方案等。如果征收方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征收,也可能存在未批先占或少批多占的问题。 总之,界定征收方是否少批多占、未批先占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被征收人在遇到土地征收问题时,要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发现征收方存在违法行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