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员工存在双重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我所在公司有位员工,好像在外面还兼着另一份工作。我们担心这会影响他在本公司的工作,但又不确定能不能因此和他解除劳动合同,想知道具体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因为员工双重劳动关系而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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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员工存在双重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并不一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满足特定条件时才可以。 首先,需要明确“双重劳动关系”的概念。简单来说,就是一个劳动者同时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可能会因为劳动者精力有限而影响到其中一家或多家用人单位的工作。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以下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是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例如,某员工在本职工作时间内经常需要处理另一份工作的事务,导致本职工作频繁延误、出错,无法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给单位带来了较大的损失。二是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比如,单位发现员工有双重劳动关系后,与员工沟通,要求其停止在外兼职,但员工拒绝听从单位的建议,继续维持双重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方面,《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相关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就包括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情况。 总之,用人单位不能仅仅因为员工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就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上述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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