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该如何界定?

我去医院看病,感觉医生的治疗方式有问题,之后我的病情也没好转,反而还加重了。我怀疑这是医疗事故,但又不确定。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医疗事故到底是如何界定的呢?我这种情况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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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事故界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医疗事故的界定是一个严谨且涉及多方面考量的法律问题。简单来说,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首先,从主体方面来看,医疗事故的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这里的医疗机构是经过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合法行医资格的单位;医务人员则是在该医疗机构中具备相应执业资格,从事医疗工作的人员。例如,医院的医生、护士等,他们必须持有相关的执业证书,在合法的医疗机构内开展医疗活动。这一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确保医疗活动的主体合法性。 其次,行为的违法性是界定医疗事故的重要因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这些法律法规和规范是医疗行业长期实践总结出来的,旨在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比如,在手术过程中,医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手术流程和操作规范进行,否则就可能构成违法行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列举了一系列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遵守的规范,违反这些规定就可能成为认定医疗事故的依据。 再者,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是医疗事故的核心要素。这里的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对患者造成损害,但因为疏忽而没有预见;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虽然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对患者造成损害,但轻信能够避免这种损害的发生。同时,必须要有患者人身损害的实际后果,并且这种损害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患者的损害是由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直接导致的。《侵权责任法》(现为《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对医疗损害责任有明确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实际判断是否为医疗事故时,通常需要经过专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鉴定机构会组织相关专家,根据上述的界定标准,对医疗行为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和评估。患者如果怀疑自己遭遇了医疗事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或者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医疗事故的界定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以确保患者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公正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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