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二手房交易合同的违约金如何确定?

我最近打算买套二手房,和卖家签了合同。但听说二手房交易容易出状况,要是对方违约了,这违约金该怎么算心里没底。合同里虽然写了违约金相关,但不太明确,我想知道法律上对于二手房交易合同的违约金是怎么确定的,按什么标准和方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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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违约金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二手房交易中,违约金的确定是保障合同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简单来说,违约金是在合同一方违反约定时,向另一方支付的一定金额的赔偿。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于二手房交易合同,若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那么通常应按照合同约定来确定违约金。比如,合同约定若卖方违约,需按照房屋总价款的一定比例(如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那么在卖方违约时,就按照此比例计算违约金。 然而,现实中可能存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这里所说的损失,既包括直接损失,如买方为购房支付的中介费用、定金等;也包括间接损失,如因房价上涨导致买方再次购房需多支付的费用等。 在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或过低时,法院或仲裁机构通常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例如,如果卖方违约不卖房了,而此时房价大幅上涨,买方要求的违约金可能会根据房价上涨的幅度以及买方再次购房的额外支出等因素进行调整。 此外,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根据法律规定,受损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此时,受损方需要举证证明自己的损失情况,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等。比如,买方为了购买该二手房,支付了评估费、律师费等费用,这些都属于实际损失,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 总之,二手房交易合同违约金的确定,有约定从约定,但要考虑公平合理原则;无约定则按实际损失赔偿。在签订二手房交易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违约金条款,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同时,在遇到违约情况时,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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