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交警未到场时如何认定责任?


在交通事故中,交警未到场的情况下认定责任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认定方式。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本概念。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就是根据事故发生时的各种情况,确定事故双方或多方在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比例。这对于后续的赔偿等事宜至关重要。 当交警未到场时,当事人应该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来保留证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并共同签名。 如果当事人选择报警,交警部门会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陈述以及其他调查情况来认定责任。即使交警未到现场,他们也可以通过当事人的描述、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来还原事故发生的经过。《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明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具体来说,如果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此外,如果当事人未及时报警,导致事故证据灭失,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总之,在交通事故交警未到场的情况下,当事人要及时采取措施保留证据,并配合交警部门的调查。同时,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明确自己在事故中的责任,对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