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摊销起始期该如何确定?
我公司新购入一项无形资产,在确定摊销起始期上犯了难。不知道是从购入当月开始,还是有其他规定。我想了解下在法律层面,无形资产摊销起始期到底是怎么确定的,依据是什么,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在探讨无形资产摊销起始期如何确定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无形资产摊销。简单来说,无形资产摊销就是把无形资产的成本在其有效使用期限内进行分摊,就好比把买一件能用很久的东西的钱,平摊到它能使用的每一段时间里。 那么,无形资产摊销起始期的确定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并且,无形资产的摊销起始期是自其可供使用(即其达到预定用途)时起,至终止确认时止。 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无形资产摊销是从达到预定用途的当月起开始计算。例如,企业在3月份购入一项专利技术,并且该专利技术在3月就已经可以投入使用,也就是达到了预定用途,那么从3月份开始,企业就需要对这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这里强调的是“可供使用”,也就是该无形资产已经具备了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条件。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虽然企业已经购入了无形资产,但由于某些原因,该无形资产暂时还不能投入使用,没有达到预定用途,那么就不能从购入当月开始摊销,而是要等到其达到预定用途时再开始。 总之,确定无形资产摊销起始期的关键在于判断该无形资产是否达到预定用途。企业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准确确定摊销起始期,以确保财务处理的合规性和准确性。这样既能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也能符合税务等方面的要求。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