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撞伤行人如何判责?


在现实生活中,汽车撞伤行人后判责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判定。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判定此类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该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判责时,会考虑以下几种常见情形。如果行人没有违反交通规则,比如在人行横道正常行走,而汽车司机存在超速、闯红灯、酒驾等违规行为,那么一般会判定汽车司机承担全部责任。因为司机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的义务,其违规行为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若行人存在一定过错,例如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等,而汽车司机也有部分违规行为或者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此时双方可能都要承担责任。责任的划分会根据双方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比如行人闯红灯的过错较大,司机超速的过错相对较小,那么行人可能承担主要责任,司机承担次要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是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也就是所谓的“碰瓷”。在这种情况下,经过调查核实,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这是行人故意造成的事故,不应让无过错的司机承担责任。 此外,事故发生后,交通管理部门会通过现场勘查、询问当事人、查看监控录像等方式收集证据,来确定事故责任。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总之,汽车撞伤行人的判责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公平公正地划分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