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案件的管辖权如何认定?


在合同案件中,管辖权的认定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它决定了当事人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合同案件管辖权的认定方式。 首先,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来约定管辖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也就是说,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一旦发生纠纷,由某一特定地点的法院管辖,那么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这个约定是有效的,双方就应当按照约定向该法院提起诉讼。例如,甲和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若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的A法院管辖,那么当双方因该合同产生纠纷时,就应向A法院起诉。 其次,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法院,那么一般按照法定管辖来确定。法定管辖又分为被告住所地管辖和合同履行地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就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如果被告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合同履行地的确定相对复杂一些。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例如,甲向乙购买货物,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乙作为卖方要向甲交付货物,那么乙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如果甲要向乙支付货款,甲所在地就是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也就是合同履行地。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类型的合同案件有专属管辖的规定。比如,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合同纠纷,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专属管辖具有排他性,排除了其他法院的管辖权。 总之,在确定合同案件的管辖权时,要先看当事人是否有有效的协议管辖约定,如果没有,则按照法定管辖的规则来确定。同时,还需要注意专属管辖的特殊规定,以确保准确地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