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定是否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认定是否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解释,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面有几个关键的点需要理解。“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意思就是没有得到商标主人的同意就使用人家的商标。“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强调了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必须是一样的。比如,人家的商标是用在洗发水商品上的,那只有在洗发水这个类别上使用相同商标才符合这个条件,如果用在其他商品像牙膏上,就不构成这里说的“同一种商品”。“相同的商标”,就是指和人家注册的商标一模一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那么什么是“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呢?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情节严重一般包括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等情形。而情节特别严重,比如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等。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是否构成假冒注 册商标罪,还需要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也就是行为人必须是明知该商标是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还故意去使用。如果是因为疏忽或者不知情而使用了类似的商标,一般不会认定为构成此罪。同时,对于商标是否相同的认定,也需要专业的鉴定。不能仅仅凭借肉眼观察,有时候需要通过专业的技术手段和法律规定的标准来判断。
总之,认定是否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并且要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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