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无罪辩护就不能减刑吗?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疑问:做无罪辩护是不是就不能减刑了?其实,做无罪辩护与是否能够减刑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下面我们详细分析一下。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无罪辩护和减刑这两个概念。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他们认为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而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减刑的条件主要是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的表现,与是否做无罪辩护并无直接关联。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证据来认定被告人是否有罪。如果被告人确实无罪,那么进行无罪辩护是其合法的权利,不能因为进行了无罪辩护就剥夺其在后续服刑期间可能获得减刑的机会。同样,如果被告人虽然做了无罪辩护,但在服刑期间符合减刑的条件,如认真遵守监规、有立功表现等,法院依然会依法裁定减刑。 然而,做无罪辩护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司法机关对被告人认罪态度的判断。有些司法人员可能会认为,被告人不认罪就意味着没有悔改表现,但这种观点是不准确的。认罪态度只是判断是否符合减刑条件的一个参考因素,而不是唯一标准。关键还是要看被告人在服刑期间是否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悔改或立功表现。 综上所述,做无罪辩护并不意味着不能减刑。只要被告人在服刑期间符合《刑法》规定的减刑条件,就可以依法获得减刑。被告人和其家属不必因为担心不能减刑而放弃无罪辩护的权利。当然,在选择辩护策略时,被告人和其律师应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最有利于被告人的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