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欺诈消费该如何认定诈骗行为?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欺诈消费和诈骗行为虽然有相似之处,但存在本质区别。要认定欺诈消费是否构成诈骗行为,需要从多个关键要素来判断。 首先,必须存在行为人主动实施的欺骗行为。这通常表现为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式误导他人。比如商家声称售卖的是纯金饰品,但实际是镀金的,这就是虚构事实;又或者商家故意隐瞒商品的重大质量问题,这属于隐瞒真相。 其次,该欺骗行为要导致受害者在主观认识上产生错误判断。就是说消费者因为商家的这些欺骗手段,而对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产生了误解。 再者,受害者基于这种误解对自身财产进行了处置。比如消费者因为相信了商家虚假的宣传,而花钱购买了该商品或服务。 然后,行为人要通过欺骗手段获取了财产,这里既包括积极财产的增加,比如商家收到了消费者支付的货款;也涵盖消极财产的减少,比如商家本应承担的退款等费用没有支出。 最后,受害者因行为人的欺骗行为遭受了财产损失。 当以上所有条件都满足时,才可能认定为诈骗罪成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不过在消费场景中,还有消费欺诈的概念。消费欺诈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构成消费欺诈,可从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采用的手段、该行为是否误导消费者(以一般消费者的认知水平和识别能力为准)、经营者是否具有实施欺诈行为的主观故意等方面判断。如果构成消费欺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