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位、车库归属权该如何认定?


在探讨地下车位、车库归属权的认定问题时,需要结合不同的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来进行判断。 首先,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来看,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这意味着,如果开发商在建造小区时,地下车位、车库是按照规划要求建设的,并且在销售房屋时,与业主通过合同等方式明确约定了车位、车库的归属,那么就按照这个约定来确定归属权。比如,开发商将车位出售给业主,业主支付了相应的价款,此时车位的归属权就属于该业主。 其次,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这是因为这些道路和场地本身就是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的部分,将其用于停车形成的车位,自然也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无权擅自处置这些车位,比如不能将其出售或者出租给非本小区业主获利。 再者,有些地下车位、车库可能是人防工程改造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所以,对于人防工程改造的车位、车库,投资者(通常是开发商)在平时有权使用管理并获取收益,但并不拥有完全的产权。业主可以通过租赁等方式使用这些车位、车库。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业主和开发商就地下车位、车库的归属权发生争议,双方应该首先查看购房合同等相关文件中的约定。如果约定不明确或者没有约定,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确定归属权。同时,业主也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等相关机构咨询,了解具体的政策和处理办法。总之,准确认定地下车位、车库的归属权,对于保障业主和开发商等各方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