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是怎么判定的?
我前段时间开车和别人的车有个小剐蹭,当时因为有事着急就直接走了。后来对方报警说我肇事逃逸,我想知道肇事逃逸到底是怎么判定的,我这种情况算肇事逃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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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简单来说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而逃跑的行为。判定肇事逃逸需要从主客观两个方面来综合考量。 从主观方面来看,逃逸者必须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这意味着行为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后,为了躲避承担事故责任、逃避赔偿义务等法律后果,而选择逃离现场。如果行为人并不知晓事故的发生,或者离开现场是有合理的、非逃避法律责任的原因,比如是为了送伤者去医院急救且留下了相关信息等,一般就不构成肇事逃逸。 从客观方面来看,主要表现为行为人在事故发生后实施了逃离现场的行为。这里的逃离现场,既包括从事故发生地直接驾车或弃车逃离,也包括在将伤者送往医院后或者等待交警处理时,无故离开。例如,在发生碰撞后,没有停车查看情况、没有报警、没有救助伤者就直接驾车驶离,这很可能就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项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所以,判断是否构成肇事逃逸,关键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是否符合上述特征。就你描述的情况,如果只是小剐蹭,你确实因有事着急没意识到事故严重性而离开,主观上没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有可能不被认定为肇事逃逸,但最终要由交警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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