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如何认定?
我开车的时候和另一辆车发生了点小剐蹭,当时因为有事就直接走了。后来对方说我这是肇事逃逸,我有点懵,也不知道我这种情况到底算不算。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肇事逃逸是怎么认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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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简单来说,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而逃跑的行为。下面从几个方面为您详细解释肇事逃逸的认定。 首先,前提条件是存在交通事故。这里的交通事故,指的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比如两车相撞、车辆撞到行人等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交通事故”的定义,明确了交通事故的范围和构成要素。 其次,主观方面,行为人要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为了逃避承担法律责任,如赔偿损失、接受行政处罚等,而选择逃离现场。如果是因为受伤昏迷、被他人胁迫等非主观故意的原因离开现场,则一般不认定为肇事逃逸。 再者,客观行为上,表现为行为人在事故发生后逃离了现场。逃离现场的方式多种多样,可能是驾车直接离开,也可能是弃车步行离开。例如,发生事故后,司机没有停车处理,而是一脚油门开走,这明显属于逃离现场的行为。 此外,有些特殊情况也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比如,虽然行为人在事故发生后没有立即逃离现场,但在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或者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在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离开现场并且否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表明其应当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的等情况。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肇事逃逸的认定,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据相关证据来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肇事逃逸。如果您遇到类似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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