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肇事逃逸怎么认定?

我前几天开车出门,和另一辆车发生了点小碰撞。当时我因为心里害怕,没停车就直接走了。现在我特别担心这会不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想知道交通肇事逃逸到底是怎么认定的,有哪些具体情况会被认定呢?
展开 view-more
  • #肇事逃逸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交通肇事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出了事故后,不想承担责任,直接跑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明确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这里的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是指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是指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一般来说,认定交通肇事逃逸有几个关键要素。首先主观上,逃逸者必须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比如,发生事故后,明明知道自己撞了人,却害怕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直接驾车或者弃车逃离现场。其次,客观上要有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但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离开现场的行为都属于逃逸。有些情况,比如当事人为了及时抢救伤者而离开现场,并及时报警、配合后续处理的,就不能认定为逃逸。另外,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自己不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而离开现场的,也不能认定为逃逸。比如,轻微刮擦,声音很小,驾驶员没有察觉就继续行驶了。所以,判断是否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