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是如何判定的?
我开车时和别人的车发生了点小碰撞,当时心里一慌就直接开走了。后来想想挺害怕的,不知道自己这种情况算不算是肇事逃逸。我想了解一下,肇事逃逸到底是怎么判定的,判定的标准都有哪些呢?
展开


肇事逃逸,简单来说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而逃跑的行为。判定肇事逃逸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看。 首先,要存在交通事故这个前提。交通事故指的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比如两车相撞、车辆撞到行人等情况都属于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其次,行为人主观上要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如果是因为害怕被现场群众殴打、情绪过度紧张等原因暂时离开现场,但之后又主动投案的,一般不认定为逃逸。例如,张三在事故发生后,由于现场围了很多人,他担心自己被打,就先把车开到附近派出所报警,这种情况就不属于肇事逃逸。但如果是为了逃避赔偿责任、逃避刑事处罚等而逃跑,那就很可能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最后,客观上要有逃离现场的行为。逃离现场并不局限于从事故发生地直接逃跑,还包括在将伤者送到医院后或者等待交警处理时逃跑等情况。比如李四在撞人后,将伤者送到医院,在医护人员开始救治伤者后,他却偷偷溜走,这种也属于肇事逃逸行为。 总之,判定肇事逃逸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从事故的发生、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等多方面来综合考量。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