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如何确定房产归属?

我和我爱人正在考虑离婚,我们名下有一套房产,是在婚后买的,但购房款大部分是我出的。现在我们对于这套房子的归属有争议,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离婚时这种情况下房产归属是怎么确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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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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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确定房产归属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这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判断。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几种常见情形: 首先是婚前购房的情况。如果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了房产,并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产就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张三在结婚前自己出钱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只有张三的名字,那么离婚时,这套房子就只属于张三。 如果一方婚前支付了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产权登记在支付首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简单来说,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没登记名字的一方是可以获得一定补偿的。 其次是婚后购房的情况。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会按照平均分割的原则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比如李四和王五婚后一起买了套房子,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这房子都属于他们两人共有。 还有一种情况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如果是一方父母出钱买房,只写了自己子女的名字,那这房子就只属于该子女。 最后,如果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比如双方父母都出钱给小两口买了套房子,房产证写了男方名字,那一般就按照双方父母出资比例来确定各自的份额。 总之,离婚时确定房产归属要综合考虑购房时间、出资情况、产权登记等多种因素。当遇到房产分割纠纷时,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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