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数额较大怎样认定,盗窃未遂该如何处理?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和法律规定中,盗窃罪数额较大的认定以及盗窃未遂的处理都有明确的标准。下面为你详细讲解。 首先,关于盗窃罪数额较大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过,各省级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简单来说,数额较大的标准不是全国统一固定的一个数字,不同地区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有所调整,但大致范围就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这个区间。 接下来,看看盗窃未遂该如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盗窃罪中,如果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盗窃行为,但因为一些外部原因,比如被他人发现、突然出现意外情况等,导致没有实际取得财物或者取得的财物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就属于盗窃未遂。 对于盗窃未遂的处理,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果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或者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即使未遂,一般也会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是一些情节比较轻微的盗窃未遂,比如只是偶尔起意,且盗窃的财物价值较小,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不认定为犯罪或者给予较轻的处罚。 总之,盗窃罪数额较大的认定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地区标准,而盗窃未遂的处理会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条文来综合判断。在司法实践中,会秉持罪责相适应的原则,确保法律的公正和合理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