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退需要补偿一个月工资吗?
我在试用期被公司辞退了,不知道公司应不应该给我补偿。我听说有的情况要补偿一个月工资,我也不清楚自己这情况属不属于。想问下在试用期被辞退,公司是不是要补偿一个月工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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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被辞退是否需要补偿一个月工资,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经济补偿的概念。经济补偿是在一些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笔钱,用来弥补劳动者因为失去工作等情况遭受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是因为劳动者自身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者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情况,公司有证据证明这些情况存在,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补偿。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是无正当理由辞退劳动者,那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在试用期,正常工作不满六个月,如果是违法辞退,一般是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赔偿金,而不是一个月工资。不过,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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