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现有财产分割如何认定?


在离婚时,现有财产分割的认定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内容。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而夫妻个人财产则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依法单独享有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认定离婚时现有财产分割时,一般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男女平等原则,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享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性别差异而有所偏袒。二是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在分割财产时,会优先考虑子女的抚养和教育需求,同时也会适当照顾女方的权益。三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会根据财产的实际用途和性质,将其分配给更能发挥其效益的一方。四是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分割财产时不能侵犯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具体的财产分割方式,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一致,可以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财产的来源、数量、双方的经济状况、子女的抚养情况等,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