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子工厂工作三天,因强制加班太累不想干了工厂不给工资怎么办?
我在电子厂干了三天,工厂强制加班,实在太累了我不想干了,可工厂说不给我这三天的工资。我辛苦工作了三天,没理由不给我工资啊,我就想知道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让工厂把工资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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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在电子工厂工作三天后,因为强制加班太累而不想继续工作,然而工厂却不给你支付这三天的工资时,你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我们要明确你付出了劳动,就有获得相应报酬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的工资,只要劳动者提供了劳动,哪怕只是工作了短短几天,也应该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来支付。 其次,工厂强制加班的行为可能也是违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工厂未经协商就强制你加班,并且让你感到过度劳累,这很可能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当遇到工厂不给工资的情况,你可以先尝试与工厂进行协商,和平解决问题。你可以向工厂说明法律规定,表明自己有权获得这三天的工资。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工厂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他们可以依法进行处理。另外,你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一种较为专业的解决劳动纠纷的方式,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做出公正的裁决。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你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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