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餐饮店干了四天不干了,老板不给工资该怎么维权?

我在一家餐饮店干了四天就不想干了,结果老板居然不给我工资。我心里特别委屈,这几天我也付出了劳动啊。我想知道我这种情况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能通过什么办法拿到属于我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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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在餐饮店干了四天不干了,老板不给工资,您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维权: 首先是与老板协商。这是比较平和的方式,您可以心平气和地跟老板说明您工作了四天的事实,要求他按照约定支付工资。很多时候,通过沟通能够解决问题。 若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力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他们会责令老板支付工资,还可能责令支付赔偿金。 您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如果老板给您出具了工资欠条,您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也指出,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所以,您放心,您付出的劳动应该得到相应报酬,通过合理合法途径一定能维护自己权益。 相关概念: 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政府部门,能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劳动争议仲裁委: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进行裁决。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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