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做了三天不给工资举报有用吗?

我在一家公司干了三天活,结果老板不给工资。我想举报他,又怕没什么用,毕竟才三天工资。我就想知道去举报到底有没有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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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资拖欠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角度来说,做了三天工作但用人单位不给工资,举报是有用的。首先,劳动者付出劳动后获得相应报酬是受法律保护的基本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也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即使只工作了三天,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支付这三天的工资。当遇到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是一种有效的维权途径。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行政部门在接到举报后,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如果查证属实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若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所以,做了三天工作不给工资,通过举报的方式往往能够促使问题得到解决,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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