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满三天不给钱是否合法?
我做了三天兼职,结果老板说不给我发钱。我辛辛苦苦工作了这么久,肯定不想白干啊。我就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兼职做满三天老板不给钱,这种情况合不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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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兼职满三天不给钱是否合法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兼职的法律性质。兼职一般属于劳务关系,这和我们常见的劳动关系有所不同。劳动关系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来规范,而劳务关系更多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在劳务关系里,提供劳务的一方按照约定完成工作,接受劳务的一方就有义务支付相应报酬。这就好比你去市场买东西,付了钱才能拿走商品,在劳务关系中,付出了劳动就应该得到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虽然兼职可能没有书面合同,但实际上已经形成了口头的劳务合同。你做了三天兼职,这就是按照约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老板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你三天的兼职报酬,这显然是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表现,已经构成违约。 从法律角度来看,兼职满三天不给钱是不合法的。当遇到这种情况时,你可以先尝试和老板进行友好沟通,要求支付报酬。如果沟通没有效果,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工作记录、聊天记录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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