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拆迁补偿款怎样确定?


公租房即公共租赁住房,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当公租房面临拆迁时,拆迁补偿款的确定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首先,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确定涉及多个方面的因素。一般来说,房屋价值是重要的考量因素之一。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也就是说,公租房的价值会由专业的评估机构依据市场情况和房屋的实际状况进行评估,以此作为补偿的基础。 其次,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也是补偿款的一部分。该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对于公租房的承租人而言,这部分补偿可以用于解决搬迁过程中的实际费用和过渡期间的居住问题。 再者,如果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也应给予补偿。不过,公租房一般用于居住,若不存在停产停业的情况,则不涉及这部分补偿。但如果承租人将公租房用于合法的经营活动,且因拆迁导致经营受到影响,那么根据该条例第二十三条,应当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 此外,在公租房拆迁补偿中,还需要考虑承租人的权益。虽然公租房的产权通常归政府或相关单位所有,但承租人享有合法的居住权。在一些地方的政策中,会给予承租人一定的补偿或安置措施。例如,可能会为承租人提供新的公租房房源,或者给予一定的货币补偿以帮助其解决居住问题。 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确定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房屋价值、搬迁安置情况以及承租人的权益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承租人在面对公租房拆迁时,应了解自己的权益,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获得合理的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