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地是否需要交土地出让金?


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对于出让地是否要交土地出让金,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般情况下,如果土地是以出让方式获得的,且在土地出让合同中已经明确包含了土地出让金,并且土地使用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相应款项,那么通常不需要再次缴纳土地出让金。因为在这种出让的过程中,土地使用者已经为取得土地使用权付出了代价,这个代价就是土地出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这里强调了在出让环节要支付出让金。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再次缴纳土地出让金。比如土地使用者改变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根据相关规定,经出让方和规划管理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是因为土地用途等条件的改变可能会影响土地的价值和收益,所以需要重新确定并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 此外,如果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的,也应当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按照规定支付土地出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这里虽然对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有规定,但也提及了续期费用的问题,对于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更是明确了要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其中就包含了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 综上所述,出让地是否要交土地出让金不能一概而论,要依据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土地使用情况以及是否涉及土地使用条件变更、期限续期等具体情形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