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旅游服务纠纷的管辖法院?


在旅游过程中,游客与旅游经营者之间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产生纠纷,当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时,确定管辖法院是很重要的第一步。 所谓管辖法院,简单来说,就是游客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旅游经营者。这涉及到方便当事人诉讼、法院便于审理案件等多方面的考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旅游服务纠纷中,如果是基于旅游合同产生的纠纷,那么被告住所地法院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管辖权。被告住所地就是旅游经营者注册登记的地址,如果旅游经营者有多个办事机构,一般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则要根据旅游合同的具体情况来确定。通常,旅游行程的出发地、目的地等都可能被认定为合同履行地。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在旅游服务合同中,如果对履行地有明确约定,就按照约定来确定管辖法院。 除了合同纠纷,旅游服务纠纷还可能涉及侵权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比如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在景区受伤,景区所在地就是侵权行为实施地,如果游客回到住所地后才发现因为旅游中的侵权行为导致了后续的损害,那么游客住所地可能就是侵权结果发生地。 综上所述,确定旅游服务纠纷管辖法院时,要先判断是合同纠纷还是侵权纠纷,然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具体的合同约定、侵权行为发生情况等来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这样才能确保纠纷能够在合适的法院得到妥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