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责任?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概念,认定其法律责任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首先,我们来明确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出了事故后,为了不承担责任而直接离开现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在认定交通肇事逃逸时,需要从主客观两方面判断。主观上,逃逸者必须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比如,发生事故后,明明知道自己撞了人,却因为害怕赔偿、害怕被追究刑事责任等原因而逃跑。客观上,要有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不过,并不是所有离开现场的行为都属于逃逸。有些情况,比如肇事者因受伤需要前往医院治疗,并且留下了真实的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这种就不能简单认定为逃逸。 接下来看看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责任。在民事责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也就是说,逃逸者不能因为逃逸而免除民事赔偿责任。 在行政责任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而如果逃逸行为构成犯罪,那么就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的“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总之,交通肇事逃逸不仅损害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积极救助伤者,并及时报警。这样才能正确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