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追尾撞人如何判定?


在两车追尾撞人的事故中,责任判定确实比较复杂,得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看。 首先,后车有确保与前方车辆保持足够安全距离以及规范驾驶的义务。要是后车没做到这些,比如跟车太近、超速等违规行为导致追尾撞人,那后车肯定要承担相应责任。 其次,前车如果有突然变道、急刹车等不恰当操作,进而引发追尾撞人事故,同样要面临责任追究。 然后,对于撞人这部分,得看事故中车辆承受的主要压力情况,还有被撞人员有没有过错行为,比如是否违反交通法规闯红灯、在非人行横道行走等。 在判定过程中,现场勘查是非常重要的。交警会查看事故现场车辆的位置、碰撞痕迹等情况;监控录像能直观反映事故发生的全过程,帮助确定车辆行驶状态、速度等;目击者的证词也能为责任判定提供有力线索。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有责任的,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另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也提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总之,最终责任判定由交管部门依据这些信息进行深入分析后得出,明确各方责任比例以及相应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