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与欠条应该如何区分?


在日常生活中,借条和欠条是常见的债权债务凭证,但很多人不清楚如何区分它们。下面从多个方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两者的定义。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凭证,它表明了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比如张三向李四借了5000元,张三给李四写的就是借条,明确张三从李四处借到了这笔钱。而欠条是由于其他事由产生欠款时,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欠款凭证,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可能是买卖、劳务、损害赔偿等。例如,王五在赵六的店里买了一批货物,当时没给钱,王五给赵六写的就是欠条,说明因为购买货物这一事由,王五欠了赵六的钱。 从法律证明力来看,借条的证明力相对较强。在没有其他证据反驳的情况下,持有借条基本就能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而欠条持有人需要向法院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款事实。 从诉讼时效上看,两者也有不同。对于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都是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但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的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权利而借款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三年。在出借人没有主张权利的情况下,最长保护期可达20年。而欠条的诉讼时效则从出具欠条之日起计算三年。 此外,两者的举证责任也不同。借条持有人只需向法院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而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院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还需要进一步举证。 总之,借条和欠条虽然都是债权债务的凭证,但在定义、证明力、诉讼时效和举证责任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在经济往来中,要根据实际情况正确使用,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