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怎样认定是借款还是不当得利?
我借给朋友一笔钱,没打借条。现在朋友不承认这是借款,说是我无端给他的钱,属于不当得利。我想知道在民法典里,到底该怎么认定这是借款还是不当得利,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权益呢?
展开


在日常生活中,借款和不当得利是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在民法典中有不同的认定方式。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借款和不当得利的概念。借款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行为,本质上是一种合同关系。而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情形。通俗来讲,就是一方得到了不该得到的好处,让另一方受了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借款是基于双方的约定而产生的。一般来说,认定借款需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款的合意,比如借条、借款合同,或者聊天记录、转账备注等能体现借款意思的证据。同时,还需要有款项的交付,比如银行转账记录、现金收条等。 对于不当得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认定不当得利主要看获利方取得利益是否有合法依据。如果一方获得利益没有任何合法理由,同时给他人造成了损失,那么就可能构成不当得利。 在判断是借款还是不当得利时,关键在于看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借款的合意。如果有证据证明双方有借款的约定,那就是借款关系;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存在借款约定,而一方获得利益又没有合法依据,导致另一方受损,就可能被认定为不当得利。 例如,你给朋友转账并备注了“借款”,或者有聊天记录能证明你们达成了借款的共识,那大概率会认定为借款。但如果没有这些证据,朋友又不承认是借款,此时就需要从是否有合法依据等方面判断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总之,在遇到类似纠纷时,要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