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区分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
我去医院看病,治疗后效果不太好。我不太清楚这到底算医疗事故还是医疗过错,想知道它们两者该怎么区分,有没有什么明确的标准或者方法能让我判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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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是医疗纠纷中两个不同的概念。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如何区分它们。 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明确了医疗事故的定义及构成要件。医疗事故的构成有几个关键要素,首先是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其次,行为具有违法性,即违反了相关的医疗卫生管理规定;再者,主观上存在过失,而非故意;最后,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并且这种损害与医疗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医疗过错则是一个更为宽泛的概念,它指的是医疗行为中存在的各种不符合规范的行为,只要医疗行为存在过错,不管是否造成了严重的后果,都可以认定为有医疗过错。从法律角度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里强调了过错责任原则。医疗过错可能包括诊断错误、治疗不当、护理不周等多种情况,即便没有达到医疗事故中‘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这一程度,但只要存在过错行为,就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区分两者时,主要看损害后果以及与医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的紧密程度。医疗事故有明确的损害后果要求,并且对因果关系的认定较为严格;而医疗过错更侧重于医疗行为本身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对损害后果的要求相对宽松。例如,医生在诊断时出现轻微失误,但及时纠正且未对患者造成明显伤害,这可能构成医疗过错,但不一定构成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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