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样识别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我之前去医院看病,治疗后感觉病情不但没好转反而更严重了。我怀疑这可能是医疗事故,但又不确定。我想知道该从哪些方面去判断这是不是医疗事故,有什么具体的方法和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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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识别是否为医疗事故,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综合判断。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一,看主体是否合格。医疗事故的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和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合法的医疗机构是经过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有相应的执业许可证。医务人员也需要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比如医生要有医师资格证和执业医师证。如果主体不合法,那就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可能涉及非法行医等其他问题。 第二,要看是否有违法行为。这里的违法行为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比如,医生在手术前没有按照规定对患者进行全面的检查,或者在用药时违反了药物的使用剂量和禁忌等。 第三,要确定是否存在过失。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对患者造成损害,但因为疏忽而没有预见。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对患者造成损害,但轻信能够避免这种损害的发生。 第四,看是否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这种损害必须是客观存在的,是可以通过医学检查、诊断等手段确定的。损害的程度也有不同的分级,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二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三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四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 最后,还要看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患者的人身损害必须是由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直接导致的。如果患者的损害是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比如患者自身的疾病发展或者不可抗力等因素,那就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怀疑发生了医疗事故,可以先与医疗机构进行沟通,要求复印和封存相关的病历资料等证据。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或者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等方式来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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