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鉴别是否为医疗事故?
我去医院看病,治疗后感觉病情没好转反而加重了。我怀疑这可能是医疗事故,但又不确定。我想知道该从哪些方面来判断这是不是医疗事故呢?需要考虑哪些因素和依据什么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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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别是否为医疗事故,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明确医疗事故的定义。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其次,判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需要从以下几个关键要素入手。主体方面,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这里的合法,就是指医疗机构经过相关部门批准设立,医务人员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行为违法性也很重要。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要符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比如,医生在手术过程中要严格遵循手术操作流程,如果违反了这些规定,就可能存在问题。 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是核心要素。这里强调的是“过失”,而不是故意。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就是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患者损害,但因为疏忽没有预见;过于自信的过失则是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同时,必须有实际的人身损害结果发生,比如患者出现了残疾、功能障碍等。 损害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要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患者的人身损害结果是由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直接导致的。如果损害结果是由其他原因造成的,就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在实际鉴别过程中,如果患者认为可能是医疗事故,可以先和医疗机构进行沟通协商。双方可以共同封存相关的病历资料等证据。如果协商不成,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委托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委托相关机构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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