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区分医疗事故的责任,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遇到了一起医疗事故,医院和医生相互推诿责任,我都不知道该找谁负责了。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是怎么区分医疗事故责任的呢,具体依据哪些法律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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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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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医疗事故的责任,是解决医疗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区分医疗事故责任的方法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 首先,要确定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也就是说,必须同时满足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存在过失以及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这些条件,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区分责任时,主要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程度。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四种: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确定责任程度通常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鉴定专家组会根据医疗事故调查材料、病历资料等,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即便具体的过错行为是由医务人员实施的,但对外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如果医务人员存在重大过错,医疗机构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医务人员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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