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财产和债务该如何分割?
我打算起诉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和债务分割这一块不太清楚。我们婚后有房子、车子,还有一些存款,同时也有一些共同债务。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起诉离婚时这些财产和债务是怎么分的,有没有什么原则和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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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时,财产和债务的分割是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下面分别为您介绍财产和债务的分割方式。 首先是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举例来说,如果房子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这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果一方在婚姻中对家庭付出较多,比如承担了较多的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等,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财产给这一方。如果一方存在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院会倾向于照顾无过错方,适当少分财产给过错方。 然后是债务分割。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比如,夫妻双方为了购买房子向银行贷款,这笔贷款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双方需要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如果是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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