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的财产应如何分割?


在探讨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割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同居期间财产的定义。同居期间的财产,指的是男女双方在同居生活期间所获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这些财产既可能是双方共同劳动所得,也可能是一方单独取得。 从法律层面来看,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有着本质的区别。婚姻关系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严格保护,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同居关系并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不能直接适用婚姻财产分割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意味着,当同居双方就财产分割产生纠纷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在具体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时,一般遵循以下原则。首先是“约定优先”原则,如果同居双方对财产的归属有明确的书面约定,那么在分割财产时,应按照双方的约定进行处理。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尊重了双方的意愿。 如果没有约定,通常会按照“一般共有”原则进行分割。这里的“一般共有”,在实践中又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如果能够证明各自的出资比例,那么通常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这是比较公平合理的方式。例如,双方共同购买一套房产,一方出资60%,另一方出资40%,那么在分割房产时,也按照这个比例进行分配。 然而,如果无法确定出资比例,一般会视为共同共有,由双方均等分割。但在实际操作中,法院还会考虑其他因素,如双方在同居期间的生活需要、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比如,一方在同居期间主要负责家务劳动,照顾双方的生活起居,虽然没有直接的经济出资,但也为家庭做出了贡献,在分割财产时,法院可能会适当予以照顾。 此外,如果一方在同居期间存在过错,如出轨、虐待等行为,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也会酌情考虑,对无过错方予以适当倾斜。 总之,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如果遇到此类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