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我和伴侣打算离婚了,现在不知道家里的财产该怎么分。我们有房子、车子,还有一些存款,也不清楚哪些算共同财产。想知道法律上对于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具体会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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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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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财产分配是一个重要的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来进行处理。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获得的财产。而夫妻个人财产则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依法专属于一方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离婚财产分配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双方能够就财产分配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按照协议进行分配。如果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子女的抚养情况、女方的权益保护以及是否存在过错方等,来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 对于夫妻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是归一方所有,不参与离婚财产分配。比如,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通常会认定为其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会进行分割。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有特别约定,比如约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需要按照约定来处理。 此外,如果一方在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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