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怎么分配?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现在不知道家里的共同财产该怎么分。我们有房子、存款,还有一些其他的资产。我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家庭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是怎么规定分配方式的,是一人一半,还是有其他的分配原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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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家庭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的分配是有明确规定和原则的。 首先,我们要明确家庭共同财产的概念。家庭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对于家庭共同财产的分配,遵循的首要原则是协商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自主商量如何分配共同财产,只要达成的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且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这个协议就是有效的。 要是夫妻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分割财产。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那么在分割财产时,法院可能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给无过错方多分一些财产。同时,如果有子女需要抚养,法院也会考虑子女的生活需求,在财产分配上做出合理安排,保障子女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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