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房子该如何分割?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我们名下有一套房子,现在不知道这套房子在法律上会怎么分割。我们是婚后一起买的房,但购房款大部分是我出的。我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对于房子分割是怎么规定的,我能争取到多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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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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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是一个重要且复杂的问题,涉及到众多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以下为您详细讲解不同情形下离婚时房子的分割方式。 首先是夫妻一方婚前购买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该房屋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例如,男方在结婚前自己出钱买了一套房子并付清房款,那离婚时这套房子就归男方所有。 其次是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这种情况本质上还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为财产的性质并没有因为婚姻关系而改变,所以离婚时,另一方同样无权要求分割。比如女方用自己婚前的积蓄在婚后买了一套房,并且能证明购房款是她的婚前财产,那么这套房在离婚时就归女方。 再者是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虽然房子是婚前承租,但购买是用的婚后共同财产,所以应视为夫妻共同拥有。比如男方婚前承租了一套公房,婚后夫妻二人用共同财产将其买下,即便房产证只写了男方的名字,离婚时该房屋也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还有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包括贷款)的房屋。这种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例如夫妻婚后一起贷款买了一套房,离婚时房子归男方,男方要给女方房子价值一半的补偿,同时后续的贷款由男方独自偿还。 另外,如果是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结婚前男方父母出钱买了一套房给男方结婚用,没有明确表示是给夫妻双方的,那离婚时这套房就归男方;如果是婚后男方父母出钱买房,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后是房产证上有第三人名字的情况。这种情况比较复杂,法院一般不会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或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例如房产证上除了夫妻双方的名字还有孩子的名字,法院可能就会按上述方式处理。总之,离婚时房子的分割要依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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