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时房子该如何分割?
我打算起诉离婚,我们婚后有一套房子,现在就为这房子分割问题犯难了。不知道在法律上,起诉离婚的时候房子到底会怎么分,是按照什么标准和原则来处理的呢,我很想弄清楚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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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起诉中,房子的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明确房屋的性质,即该房屋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若房屋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果房子属于上述情况,那么在离婚时,该房屋仍归一方所有,不参与分割。 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会遵循以下原则进行分割。 一是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院在分割房产时可能会倾向于无过错方。 二是公平原则。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包括购房款的支付、装修投入等。如果双方都对房屋有较大贡献,可能会平均分割。 具体的分割方式有多种。可以由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也可以将房屋出售,双方分割售房款。 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依法作出合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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