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事实婚姻中的房产该如何分割?

我和伴侣没领结婚证,但一起生活多年,形成了事实婚姻。现在我们打算分开,有一套共同买的房子,不知道这房子在法律上会怎么分。想了解下事实婚姻里房产分割的具体规则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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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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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事实婚姻中房产如何分割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什么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不过,我国法律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有时间节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即按同居关系处理。 对于1994年2月1日之前形成的事实婚姻,在房产分割上,可参照合法婚姻的财产分割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房产是在事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且双方都有出资,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出资情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进行判决。例如,如果一方出资较多,在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 而对于1994年2月1日之后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同居关系,房产分割则遵循不同的规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这里的“一般共有”,如果是按份共有,按照各自的出资额确定份额;如果无法确定出资额,则视为等额享有。比如,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产,但出资比例不同,分割时就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出资情况难以证明,法院可能会平均分割。 此外,如果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也可以要求分割相应的份额。在分割房产时,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协议。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总之,无论是事实婚姻还是同居关系,涉及房产分割时,都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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