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


在我国,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都属于这一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先自行商量财产怎么分,如果能达成一致,按照商量好的结果来就行。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充分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愿。 要是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就需要法院来判决了。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照顾子女权益方面,如果有子女且子女抚养权归一方,那么在财产分割时会适当倾向这一方,以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成长需要。照顾女方权益,是考虑到在婚姻中女方可能在经济、生活等方面相对处于弱势,所以会给予一定的照顾。对于无过错方,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那么在分割财产时会倾向于无过错方。 此外,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也是对在家庭中付出较多一方的一种公平保护。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是为了防止一方恶意侵害另一方的财产权益。总之,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要依据法律规定,综合多方面因素公平合理地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