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该如何分割呢?


夫妻财产分割是指在夫妻关系终止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分割方式。 首先,要明确夫妻财产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次,夫妻财产分割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分割,也就是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协议。这种方式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愿,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一般都是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另一种是诉讼分割。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遵循一定的原则。比如,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考虑到子女的成长和女方在婚姻中的实际情况,在财产分割上会适当倾斜。还有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法院会在财产分割时对无过错方予以照顾。此外,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处理。例如,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