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的赔偿标准有哪些?


医疗纠纷的赔偿标准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医疗费,它是指患者因医疗纠纷而进行治疗所产生的费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通俗来讲,就是患者因为这次医疗纠纷额外支出的看病费用,要有相应的票据来证明。 误工费方面,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这意味着,有稳定工作的患者,因医疗纠纷耽误工作少挣的钱可以得到赔偿,但收入特别高的有一定限制;没有固定工作的,就按照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来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这是为了补偿患者住院期间在饮食方面额外的支出。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当患者住院时不能自理,需要请人照顾,这笔费用就可以要求赔偿。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这是对因医疗纠纷导致残疾的患者未来生活的一种补偿。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如果患者因为残疾需要一些辅助器具,比如轮椅、假肢等,合理的费用可以得到赔偿。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这是对患者家属处理丧葬事宜费用的补偿。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这是保障依靠患者生活的人的基本生活费用。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就是患者因为看病等相关事宜实际花的交通费用,要有票据。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如果患者或家属因为医疗纠纷需要在外住宿,合理的费用可以得到赔偿。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这是对患者及其家属在精神上受到伤害的一种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