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有财产怎样分割?


在我国,离婚时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是一个重要且常见的法律问题。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和分割方式。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夫妻共有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结婚后一起赚的钱、买的东西等通常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当夫妻决定离婚时,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协议分割,也就是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只要双方的协议是自愿、公平的,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这个协议就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那么就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来进行判决。在判决时,法院会遵循一定的原则。首先是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如果有子女需要抚养,法院会考虑到子女的生活和教育需要,适当多分一些财产给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同时,由于在现实生活中,女方可能在经济上相对处于弱势地位,所以法院也会适当照顾女方。 其次是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那么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多分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另外,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法院也会做出相应的处理。比如,对于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但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该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总之,离婚时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分割方式和比例。无论是协议分割还是法院判决,都要遵循法律的规定,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