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了房产应该怎样分割?


在夫妻离婚时,房产的分割是一个重要且复杂的问题,它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下面将从不同情况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区分房产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如果是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产通常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男方在结婚前自己出钱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只有他自己的名字,离婚时,这套房子就还是男方的。 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产,一般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购买的房产通常就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离婚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比如,夫妻婚后一起攒钱买了一套房,离婚时可以协商一人一半,或者一方拿房子,给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还有一种情况是,虽然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但婚后共同还贷。对于这种情况,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举个例子,男方婚前付首付买了房,婚后夫妻一起还贷款,离婚时房子可能归男方,但男方要给女方补偿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房产增值部分。 此外,如果是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情况又有所不同。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也就是说,如果是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婚后出资的话,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总之,夫妻离婚时房产的分割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最好先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