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死亡后如何分割?


当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死亡后进行分割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步骤和规则。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都属于这一范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一方死亡后,第一步是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情况下,应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划分出来,归在世的另一方所有,因为这本来就属于其应得的部分。而另一半则作为死亡一方的遗产来处理。这是基于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平等的权利。比如,夫妻二人有一套价值100万的房子和20万的存款,这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首先要将其中一半,也就是价值50万的房子份额和10万存款归在世的一方,剩余的价值50万的房子份额和10万存款作为死亡一方的遗产。 接下来就是对遗产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死亡一方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这部分遗产。遗嘱可以指定由某个或某些法定继承人继承,也可以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比如,死亡一方在遗嘱中写明将自己的遗产全部留给子女,那么子女就可以按照遗嘱继承相应的遗产份额。 要是没有遗嘱,那就按照法定继承来进行。法定继承有明确的顺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不过,在实际分配时,会考虑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综上所述,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死亡后的分割,要先分割出在世一方的财产,再根据有无遗嘱来对死亡一方的遗产进行处理,并且在法定继承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公平分配遗产。





